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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婚后还清离婚后是否补偿

2024-11-19
解析:
在婚姻存续期间,若债务在婚前已经得到偿付,那么在离婚诉讼中,通常并不涉及到补偿问题。原因在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产生的债务通常被视为个体的负债,应当由个人予以负担和偿还。如果是在婚后使用个人财产来偿还这笔债务的话,则无需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然而,若是使用了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来偿还该债务,那么在离婚之时,另一方有权请求将共同财产中用于偿还债务的那部分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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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在结婚前欠了债,结了婚以后又把它给还掉了,那离婚的时候一般是不用给你什么补偿的。因为这种情况下,这笔债基本上就是你自己的事儿,得你自己来扛。如果你是用自己赚的钱或者家里的私房钱还掉的,那就更不用说了,肯定没啥补偿可言。但是,如果你是用你们俩结婚后一起攒下来的钱还的,那离婚的时候另外一半可能会想要从这些钱里面拿出点用来还他自己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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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欠的债婚后要是还完了的话,那离婚的时候就不用纠结什么补偿。毕竟在法律上来讲这些婚前的债都是自己的责任,得自己去扛。如果是用你自己的钱还的,那就没必要跟对方说什么了嗷;但是如果是用两个人共有的钱还的,那么离婚的时候另一半可是有权利要求分走这笔债里面用到的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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